灵台县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

  • 时间:2024-03-0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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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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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近日,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民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健、应急、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分别按照《灵台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灵台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平凉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灵台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及相关规定认定。

《实施意见》提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要在四个方面加强。一是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民政部门以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采集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上传至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保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监测和走访摸排,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铁脚板核实”相结合,经常性开展走访摸排,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四是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区分不同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会同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落实好预警信息分类处置,畅通低收入人口纳入及退出渠道。

《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要在五个层面分类推进。一是由民政部门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两项救助制度。二是由医保、卫健、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等部门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包含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三是由民政部门实施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四是由相关部门实施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积极推进“阳光家园计划”和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五是开展其他救助,包括供暖费用、殡葬费用减免,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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