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9-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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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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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实际,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参考借鉴贵州、重庆、等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民政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3个部分12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分别明确了到2024年底前,每年度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2022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率均达到100%;2023年底前,全省入住5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80%;2024年底前,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率100%,入住50人以上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院长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食品安全,加强社区老年配餐助餐管理,强化第三方落实责任。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履行民政部门管理责任,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责任落实。三是推进社会共同治理。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有序组织院民委员会及家属代表参与自查。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管理创新。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四是加强督导检查。  

三、名词解释

1.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陪同老年人用餐1次,利用陪餐时间倾听老年人心声,检查食品安全工作,鼓励老年人集中就餐

2.“互联网+明厨亮灶”。指采取视频直播技术或透视明档的方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公示,从而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加工的关键环节亮出来接受社会监督。

3.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养老服务机构内部岗位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和质量、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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