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22-04-1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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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甘肃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平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凉市民政局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29

 

 

平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甘肃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平凉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社会服务得到新加强,为平凉改革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民政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先锋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驻帮扶建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包抓县(市、区)工作机制,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战场充分发挥了先锋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涌现出一批国家、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民政典型培育亮点纷呈。养老服务现场推进会在平凉召开,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抵制高价彩礼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树立文明乡风的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民政部简报分别做了宣传和刊发。民政保障基础更加坚固。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2.9%,救助困难群众136.8万人次。累计投入4.5亿元,实施各类民政项目21项,投资总额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25%,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兜底保障扎实有力。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修订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地方规范性政策文件连续三年开展兜底保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7.93万名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2%、81.9%,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9.2%、75%。探索实施“救助+服务”模式,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卫生清洁等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对城市低保进行了规范,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低保信息定期核对机制。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保障。先后三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集中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1%64%。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济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三项补贴制度,惠及困难群众7428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救助寻亲网覆盖率达到100%,累计救助8761人次,落户安置17人。连续5开展点燃希望·圆梦大学助学活动,为全市111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435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三)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明显增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圆满完成全市第九次村委会和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新实施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村民委员会班子履职尽责能力有了新提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圆满完成华亭全省村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工作。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灵台县西屯镇白草坡村、崆峒区柳湖镇十里铺村8村被命名为全省农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建立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广泛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夯实了基层执政基础。建成城市社区服务站68农村社区服务站935个,社区服务中心102,覆盖率分别达到97.5%66.4%100%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成立市、县(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党委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展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2%。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五分离五规范改革任务,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排查校外培训机构295个,清理整改137个,劝散培训机构1个,依法取缔1个;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投入资金51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5项,受益贫困村146个,贫困群众2500多人次。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培育发展慈善组织7家,民办社工机构6家,培养持证社工48人,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88933名,注册志愿团体1195个,开展志愿服务项目323个,志愿服务总时长102517.5小时。筹备成立平凉市慈善总会和华亭市、灵台县慈善协会,与对口援建单位天津市慈善总会衔接实施慈善项目6个,争取捐赠资金287万元。稳步推进区划调整完成华亭县撤县设市38乡改工作,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由31.4%提高到68.6%增长37.2%。全面落实平安边界建设协议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省界县界第四轮联检界桩更换工作

(四)基本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出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性文件。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1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10个,共有各类养老床位13616个,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4张,比十二五末增加7.9不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布局,关停、撤并和整合农村敬老院20实施养老院百院万床改造提升计划,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建成崆峒区华亭市、静宁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与29家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建成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医技楼和庄浪县儿童福利院,成立市、县两级未成年儿童保护中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率、劝返复学率、户口落实率全部达到100%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补发婚姻证件1653对,补录历史婚姻登记信息12.67万条,实现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目标。扎实开展抵制高价彩礼专项整治行动,天价彩礼得到有效遏制。殡葬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建成崆峒区殡仪服务中心灵台、崇信县殡仪馆等项目。重新划分全市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清理规范公墓建设运营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树立文明乡风文明祭扫方式逐步形成地名规范管理成效明显。清理不规范地名1029 地名命名规范化管理成效明显。积极推进标准门楼牌设置,制作门楼牌42万个。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采集11大类地名2万余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甘肃省标准地名辞典》平凉市词条目录编纂任务。

二、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代民政事业承担的职责使命、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期盼相比,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发展的财政支撑能力仍然较弱。受产业、交通、地域、资源、技术等要素影响,全市经济总量小、公共财政水平低,民政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撑能力有限,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经费支出的刚性需求与民政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明显。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挑战、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下,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问题日益严重,需要兜底保障和救助的特殊群体数量逐年增多,特殊群体保障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与民政兜底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的矛盾依然突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救尽救的压力进一步增大。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经费投入、思维观念等历史原因的影响、县(市、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差异较大,民政事业区域、城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较多,民政基础设施短板和弱项较多,部分基础设施更新换代缓慢、利用率偏低,一些地方存在有设施、难运营的现象,养老服务、精神卫生、殡葬、城乡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任务繁重。

——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相对滞后。随着民政职能的不断拓展,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与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的矛盾突出。受多种因素制约,全市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待遇与工作强度不相适应的问题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信息化水平较低、工作力量不相匹配,机构编制规模偏小、工作人员不够稳定,管理服务压力增大,需要进一步健全基层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政事业发展迈入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全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民政事业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根本保障、发展动力和使命任务,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定位民政工作、如何做好民政工作这一根本问题,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描绘了新蓝图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属性更加明确,民政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更加精准、更加聚焦,任务更加明晰。

——民政事业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不断加快,民政事业正处于政策调整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工作重心明显转移,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日趋多元,大量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职能将陆续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民政事业涉及的领域和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民政事业进入开拓发展、大有作为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

——民政事业发展的协同性更加增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新时代民政工作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政府、社会、市场等资源支持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支持力度将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作和配合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问题的协同性将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民政工作的路径和方式更加多元,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将更加集聚、发展的活力将进一步激发。

——民政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民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互联网+民政”“互联网+服务成为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平台,正在催生民政领域一系列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基本民生保障对象主动发现和精准识别、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和智慧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和需求适配,提供了新的支撑和有效路径。民政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信息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特征,紧紧围绕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把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政治航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把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出新贡献。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坚持和发挥政府在民政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搭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协同发展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供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促进广泛参与、通力协作、互为补充、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纵深发展,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补齐短板弱项。加快补齐民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促进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提升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推进民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壮大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坚持系统协同思维。立足新时代发展新要求,全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和协同性特征,以全局站位和系统思维推动民政工作融入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坚持民政事业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整体推进,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同,构建与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大民政工作机制,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协同性。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深化民政改革,不断增强民政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前瞻性和适用性,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等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等服务管理新方式,以试点示范为引领,让民政事业在改革创新中持续提质增效。

(三)发展思路

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保障服务能力为主线,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基本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着力补齐民政事业发展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推动民政服务从特定群体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治理服务转变,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形成民政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基本社会服务更加高效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完善,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机制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更加规范畅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行政区划设置与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得到新加强。婚姻、地名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 

“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75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5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186

预期性

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m2

>30

预期性

7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万人

0.5

预期性

8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万人

0.02

预期性

9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1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预期性

11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50

预期性

12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13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

1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约束性

15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50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运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重点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强化县乡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切实保障好农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开展民政部门定点帮扶。

——提升农村地区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社会救助标准、对象认定、政策配套、动态管理等方面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帮扶、孤儿救助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农村地区困境儿童和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农村民政服务设施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关爱帮扶等服务,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救助资源,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困难人群预警监测,健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防止已脱贫人口因灾、因病、因学、因急难事件返贫致贫。探索建立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准高效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完善特困人员供养认定办法,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相对统一的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以全市低保标准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3倍,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

——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并按照职能分工及时办理或转介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优化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程序,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推进互联网+救助模式,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将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强化站内照料职责,加强托养机构监管,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支持泾川、庄浪、静宁县新建和改扩建救助管理站。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减少不文明流浪乞讨现象。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利用智能化手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滞留人员回归家庭,到2025年底,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到100%。落实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源头治理,加强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

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不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工作程序,持续提升家庭寄养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福利院院长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在儿童福利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将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

4.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

——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保障、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到2025年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新的补贴内容和形式,实现精准高效、应补尽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

——加快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支持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多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配齐康复辅助器具和设备。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统筹资源、优化存量、扩充增量,确保服务设施持续运行、良性发展。

——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逐步将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打造成康复服务网络中的重要节点。逐步扩大社区康复服务和基本辅具适配服务覆盖范围,将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建设。增强家庭照护功能,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

5.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

——规范发展福利彩票事业。落实行业标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保障销售安全健康运行。健全行业激励约束机制、市场调控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技术系统,不断强化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控和安全管理机制,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深化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保障参与者合法权益。加快福彩设施和网点建设,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到2025年年底,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达到186个。

——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完善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全链条制度体系,优化资金分配。加强对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分类指导,切实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用。实施公益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1.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居)务公开。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拓宽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动城乡社区全部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到2025年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基层治理改革创新。

——深化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管理经验,建立乡镇(街道)与县级有关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调机制。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深化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乡镇(街道)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政务代办服务全覆盖。

2.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社区下沉,加快建设现代社区。加快补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力争到2025年底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提质增效,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生活服务。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农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健全完善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薪酬待遇体系、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发放职业津贴。

3.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转化,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完善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行党组织和管理层共同学习、共议重大事项等做法,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增强职工群众政治认同、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中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法规贯彻落实,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社会组织工作法治化水平。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完善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强化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成立。明确相关部门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职责,构建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新型管理体制。

——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其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环境治理,积极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严格落实财税政策,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捐捐赠等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实现管理对象、管理措施、管理效果精细化。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民主监督、鼓励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完善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制度,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简易处罚程序,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4.促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规范、三年提质、四年覆盖的工作思路,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形式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动形成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力度,鼓励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2025年底,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人。推广社工+慈善+志愿者协作机制,推进社会工作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

——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为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提供支持。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注重志愿服务的分类指导,深化各行业各领域主题志愿服务。加强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岗位设置,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社会治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平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募捐形式,逐步建立健全以捐赠为主、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捐赠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健全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培育,优化完善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建立完善慈善项目资助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加大互联网慈善支持引导力度,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平台透明化、规范化发展。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因地制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合理构建新的城镇空间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全市发展战略及综合配套改革相适应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县设市(),符合条件的乡改镇和镇改设街道工作。

——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依法推进省级、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全面完成省际界线甘陕、甘宁段平凉与宝鸡、咸阳、固原线,省内市际平凉与天水、庆阳、定西、白银边界第五轮联检任务。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域界线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及时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认定不一致等引发的边界争议。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和维护。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创新界线管理模式,提升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

——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建立健全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纠错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推动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到2025年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到100%

——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加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

——推进婚俗改革。建立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完善收养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儿童收养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应用全国统一的收养信息系统,完善收养评估标准,推进收养评估。落实支持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政策,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优化收养登记服务。探索收养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定期通报收养登记信息,协商处置收养疑难问题。

2.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完善兜底监护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具体措施,落实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助医助学等政策。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热点案件处置群众满意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建设。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立健全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危机干预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及时报告和处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

3.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按照困境儿童类型,精准确定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类实施保障政策。建立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案,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和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措施,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慈善项目。

——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实现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和意识,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

 

专栏1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项目

计划投资3081万元,实施泾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改造提升项目,泾川县、灵台县、静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庄浪县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静宁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4.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地名管理。落实地名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体系,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强化地名命名更名事前论证和事后监管,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宣传推广标准地名,加强对地名使用的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地名。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地名管理服务积极性。加大地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地名管理专家库。参与国家地名标准化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和文化保护。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地名标志巡检制度,构建系统完备、标准规范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区划地名数据共享,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加强地名文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形式。

5.健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服务项目、扩大覆盖人群提高保障标准,鼓励优先将生态安葬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立足殡葬改革目标,统筹群众需求,科学确定火葬区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或配置标准,加快补齐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短板。统筹设置服务土葬的殡仪服务设施(场所),合理规划建设土葬改革区遗体公墓,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原则上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提倡以乡镇为单位或由若干相邻的行政村进行联建,推动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供给充足、火葬土葬改革一体的殡葬服务网络。

——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在部分地区实施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鼓励和引导绿色环保用材、节约用地、生态安葬。依托现有设施或适当场所,为不保留骨灰者和遗体器官捐献者建设纪念载体。

——切实提升殡葬领域治理水平。实事求是地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积极稳妥推进活人墓、豪华墓、家族墓、乱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规范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络祭扫等殡葬服务新模式,提升殡葬服务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殡葬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水平。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

专栏2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总投资29776万元,实施殡仪服务设施项目2类15个:

1.计划投资22625万元,实施七县(市、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计划投资7151万元,实施崆峒区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华亭市公益性骨灰堂及殡仪馆建设项目,华亭市殡仪馆火化用房设施建设及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泾川县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泾川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泾川县、灵台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崇信县殡仪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领取老年人补贴的参考依据。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拓展服务项目。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和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群体范围。健全完善适度普惠养老服务政策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

2.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完善发展、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政策,加快“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推进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

——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城市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无偿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标准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合做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综合考虑人口分布、老龄化水平及区域养老服务需求,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提高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实现应养尽养。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提供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支持县(市、区)建设提供专业化失能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3.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建办养老机构加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农村养老模式,通过调整床位结构,确保有集中养老意愿的特困失能老人应养尽养。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引导鼓励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向农村拓展延伸培育发展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农村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

4.推动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应用于养老服务,鼓励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机构医疗和养老无缝对接。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医护力量,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老年健康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宣传,提高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老年群体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5.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推动发展银发经济,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配合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推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产品专业化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以老年用品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健全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6.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依托甘肃医学院、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人才队伍培训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兼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职业能力资格鉴定鼓励养老机构为有关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参与实践教学,提高产教融合水平。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做好使用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的相关工作。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和褒扬活动。

7.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风险能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根据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

专栏3  养老服务设施项目

计划投资79066万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五类92个。

1.平凉中心城区综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计划:计划投资7000万元,实施市老年养护院医护楼建设项目和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护理楼建设项目。

2.县(市、区)城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计划:计划投资32070万元,实施崆峒区四十里铺镇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泾川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灵台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华亭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庄浪县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和静宁县老年养护院项目。

3.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计划:计划投资14614万元,实施崆峒区白庙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华亭市安口中心敬老院养护楼建设项目、灵台县独店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崇信县新窑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庄浪县朱店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庄浪县南湖中心敬老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静宁县威戎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4.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计划:计划投资10082万元,以改建提升、原址扩建、适当新建、优化整合为主要方式,分类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发展,持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障能力,实施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消防安全等改造提升项目26个。

5.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计划投资15300万元,通过政府投资和引进社会资本,新建、改扩建具备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同时可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膳食供应、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1个。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揽,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夯实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将党的建设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各层级、各环节,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层、夯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以赴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时纳入民政重点工作,把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贯穿到谋划推动民政工作整个过程、各个环节。聚焦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特别是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谋划改革举措,出台改革措施。推进智慧民政建设,积极配合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快推进救助、养老、慈善、社工、城乡社区治理等信息平台数字化转型。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细化关联度较低的民政业务服务改革路径,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联办、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专业化、精细化民政管理服务的新要求,以推进民政队伍专业化为目标,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理念,促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基层能力加大资金投入,使民生保障标准和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养老、殡葬事业、公共福利等民生领域。稳步扩大福利彩票销售规模和彩票公益金筹集额度,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公益金使用合理高效。强化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村(居)两委负责人抓民政工作职责,足额配备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管理服务人员。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工作经费保障,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紧密结合,采取配备民生协理员、购买公益岗位、引入专业社工等多种途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应用,提升培训实效。落实各级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民政执法指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评估考核。将规划的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逐级明确政府责任主体和属地行业责任。分年度建立十四五规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推进清单,明确主体责任、推进目标、完成时限,确保规划内容分年度有序推进。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评估和年度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规划顺利实施破除体制性、机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建立规划微调整和科学调整机制,对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顶层设计优化调整、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规划指标、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可适时做出科学调整,使规划既符合当前形势要求,又顺应远景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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