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政策 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崇信县民政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儿童福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各项儿童福利政策,为全县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温暖晴空。
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关爱呵护。建立“1+7+85”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即1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个乡镇(城市社区)儿童督导员,85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具体负责儿童保护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保护格局。明确监护人或其他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义务,全覆盖签订特殊困难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驻村干部、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定期开展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监护状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户见”专项行动,强化关爱保障,增强特殊儿童关爱质效。
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为让儿童福利政策深入人心,县民政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线上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定期发布儿童福利政策解读文章、动画视频等,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临时救助等保障政策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同时,结合线下活动,在各乡镇集市、广场、学校、社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政策宣讲会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大大提高了儿童福利政策的知晓率。
精准落实政策,努力应保尽保。为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联合乡镇以及村(居)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对辖区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各类需保障儿童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严格的认定标准,仔细核查儿童的家庭状况、监护情况等关键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2名孤儿、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体系,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080元基本生活费、满18周岁继续上学的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今年已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71万元、“福彩圆梦”助学金11万元,切实保障了儿童的生活权益。
积极关爱帮扶,点亮成长之光。县民政局积极主动作为,努力营造关心关爱困境儿童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结合“国际儿童节”“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分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内容,拓宽了宣传渠道,增强了宣传效果。二是深入推动“结对帮扶·爱心崇信”工程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对全县11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结对关爱,当“爱心爸妈”。2024年以来,结对干部与关爱对象通过电话微信开展联系交流521人次、实地走访探视392人次,共协助落实政策176件,帮办实事45件,帮助解决困难74件,捐款捐物折合资金3.2万元,让这些儿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儿童福利工作任重道远。崇信县民政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儿童福利政策,持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下一篇: 崇信县:精准施策纾民困 临时救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