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时间:2024-03-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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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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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用心用情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提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和认定低收入人口的依据,提出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要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5个层面分类推进。文件的出台,为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根本依据。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按照“应兜尽兜、应保尽保”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持续落实低保扩围增效政策措施,在经济状况调查时,按规定扣减就业成本和因病、因学等7项刚性支出,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10861户23857人、农村低保48314户133508人、城市特困人员541人、农村特困人员7946人。

三是加强监测核实。认真组织县、乡工作人员分类处理省级反馈的568条红色、橙色、蓝色预警监测信息,及时扎实开展入户调查,将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154户纳入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相应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414户建立了工作台账,持续关注家庭收入及刚性支出变化情况。

四是严格动态管理。持续落实困难群众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查保障对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收入、刚性支出、财产变化情况。对保障家庭自然增员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保障家庭收入减少、刚性支出增加的,及时提升保障类别。对保障家庭自然减员、收入增加、刚性支出减少的,及时清退或降低保障类别。今年以来,城乡低保累计新纳入829户2110人,退出656户1573人。

五是及时发放资金。积极衔接财政部门,1月份提前发放第一季度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资金179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403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1768万元、城市特困资金149万元、农村特困资金2031万元。4月份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正在顺利推进,预计于4月10日前发放到位。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资金更为安全规范。

六是规范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对因学、因病、因残造成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对因灾、交通事故、因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今年以来,临时救助2.11万人次,发放资金2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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