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民办发〔2021〕27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48号)要求,结合省厅实际,我们制定了《甘肃省民政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民政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严格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促落实,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1+3”规划公开。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划计划”栏目公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社区、养老事业发展3个专项规划。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的系统梳理,并在“规划计划”栏目公开。(责任单位:规财处、事务处、政权处、养老处)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民政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发布。编制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设定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制度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使用对象。(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三)推进民生民政信息公开。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工作政策制度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厅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加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困难老年人补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深化重大决策、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倒逼化解廉政风险。(牵头单位:规财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准确把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使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做好重大健康行动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牵头单位:厅疫防办,配合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提高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实效
(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工作。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及时发布民政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信息。要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面,除在厅网站发布外,还应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等情况。(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七)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严格执行政策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制度,对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机制,及时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评价加大政策解读材料转发转载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方式,让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厅长信箱、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结果,切实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九)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于已公开的涉及民政领域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厅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处室: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专栏建设和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进一步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
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利用新媒体实现惠民政策、重要会议等的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十一)提高依申请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部门协作,防范法律风险。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十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项目内容,做到格式体例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报送和公开年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三)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质量。要对2020年制定发布的《甘肃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甘肃省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评估,继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并系统熟悉具体公开内容,2021年9月10日前将对《标准目录》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发布到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责任单位:救助处、养老处)
五、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
(十四)及时主动公开。各处室单位要对照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41项内容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定期逐项排查,及时公开各类文件、公告、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特别是文件在审签过程中,要标明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厅信息公开办将跟进监督。(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十五)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查,防止民政信息公开“碎片化”,方便群众查询;加强文字审核,两次出现上述错误的,将在年度考核中对相关处室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十六)狠抓工作落实。对本要点中提到的工作任务,各处室单位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要开展好省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十七)强化监督检查。厅信息公开办将对省厅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目录》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省政府信息公开办通报和反馈情况,对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重要政策未及时解读、“主动公开”文件未及时公开等情况,视情进行通报并计入年度考核扣分项。(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