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办发〔2019〕33号)
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
【责任主体】平凉市民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1. “平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mz.pingliang.gov.cn/)和“平凉民政”微信公众号;
2.平凉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以前往市民政局办公室查阅(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933-821115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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