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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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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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优化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有力推进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信息主动发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做到了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加快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了民政部门职能转变;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了腐败行为发生;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增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平凉市民政局网站共刊载信息36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0条,解读信息10条,其他类80条。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修改完善了《平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方式和程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指定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解读材料同步整合、同步审批、同步部署。充分利用平凉市民政局政务网、“平凉民政”微信公众号,开展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做好关联浏览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2022年“平凉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65条。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强化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运维管理,细化指标,将“信息报送与公开”纳入局机关内部绩效考核。2022年,市民政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市“两会”建议提案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共6件,提案件已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承办的6件提案全部在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仍然还不够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还有待持续提高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门户网站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政务微信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对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民政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933-82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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