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平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单位:平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
联系电话:0933-8211159
传真号码:0933-8211155
通信地址: 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
邮政编码:744000
电子邮箱地址:plmzxx@163.com
(二)受理程序
1、申请。一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二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三是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3、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市民政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市民政局但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信息免于公开告知书》;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市民政局掌握的信息,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咨询途径;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三)受理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现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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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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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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