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 时间:2022-11-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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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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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推动村民委员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10月26日,甘肃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省上的具体落实措施提出,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坚持走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道路,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机制。为此,省民政厅着眼于第十次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的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实际,根据上述精神,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及《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肃省村务公开规范》《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组织振兴的决策部署,起草了《指导意见》。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又根据会议精神进行完善后正式印发。

二、总体框架

《指导意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努力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规范组织体系、职能事务、制度章程、阵地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需要重点抓好的依法选举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加强村民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明确基本职能、厘清权力边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规范民主协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日常管理制度、优化办公和服务场所、统一内外挂牌12项任务。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探索形成经验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需要说明的几项内容

(一)提出了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指导意见》提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工作重点是: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预期目标是:1年初见成效、3年整体跃升,推动村民委员会实现组织体系、职能事务、制度章程、阵地建设“四个规范”,为建设幸福优美陇原新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的重点任务。一方面,提出了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方式,强调了村民委员会的法人资格;另一方面,提出了加强村民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求,市县乡进行全覆盖培训,鼓励支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自学成才,市州完善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和评价制度机制。

(三)明确了规范村民委员会职能事务的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基本职能,制定依法履职、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的2张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二是厘清权力边界,对村民委员会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村级自治组织权责范围;三是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由市县明确村民委员会能出具哪些证明、不能出具哪些证明,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四)明确了规范村民委员会制度章程的重点任务。一是规范民主协商制度,从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主体以及协商结果落实等方面,对有序开展村级协商作出了规定;二是规范民主决策制度,明确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召集以及召开方式、次数;三是规范民主监督制度,明确了由谁评议、由谁主持以及评议结果运用等内容;四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出了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主体、内容及落实等;五是规范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了村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等内容。

(五)明确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阵地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办公和服务场所,提出要以县为单位加快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未来五年80%的行政村应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和服务场所、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广场,并提出了“确保基本、因事设室、一室多用”的使用原则;二是统一内外挂牌,规定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外部一般应悬挂的标牌和标识及相关要求。

(六)确定了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措施。市(州)民政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导落实。在组织保障上,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分类进行指导、加大推进力度,每个县(市、区)在不少于1%的行政村开展示范点创建;在推进方法上,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抓两头、促中间,增强工作实效;在宣传引导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特色亮点,并大张旗鼓宣传。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链接:http://mzt.gansu.gov.cn/mzt/c107820/202211/21548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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