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时间:2024-01-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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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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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单位制定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为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开展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研究制定了我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先后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执行。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关于低收入人口范围和认定依据。包括2个方面,一是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二是明确低收入人口认定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平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认定;特困人员按照《平凉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按照《平凉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按照《平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认定;其他困难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第二部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包括4个方面,一是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市、县民政部门以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加强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共享联动,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县(市、区)层面采集辖区内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上传至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保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监测和走访摸排,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铁脚板核实”相结合,经常性开展走访摸排,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与部门间信息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四是分类处置预警信息,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区分不同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会同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落实好预警信息分类处置,畅通低收入人口纳入及退出渠道。

第三部分,关于分层分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包括5个方面,一是基本生活救助,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两项救助制度。二是专项社会救助,包含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三是急难社会救助,指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四是服务类社会救助,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积极推进“阳光家园计划”和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五是其他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各县(市、区)相关政策给予供暖费用、殡葬费用减免等。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相互做好救助信息推送,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

第四部分,关于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包括3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发挥市级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民政部门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各有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或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救助政策和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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