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平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实施办法》

  • 时间:2021-12-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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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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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提高对象认定准确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甘肃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近日,平凉市民政局、平凉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平凉调查队联合制定了《平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认定程序规范、认定结果准确,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进一步精准。

  《办法》中规定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三个方面。一是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同时规定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奖励补助,以及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二是家庭财产主要包括申请人家庭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市场主体、车辆等;不动产包括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情况。三是家庭刚性支出主要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的必须支出。

  《办法》中规定了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的具体范围。家庭因病刚性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合规费用;二是长期患慢性疾病需门诊救治,按规定享受相关报销救助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合规费用;三是因治疗疾病必须支出的交通费、基本生活费等。因残刚性支出,主要指家庭成员因残疾康复治疗和配备必要的辅助器械个人支出费用。因学刚性支出,主要指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缴纳的学杂费、书本费以及必须支出的基本生活费。

  《办法》提出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规定。一是对于家庭成员必需的就业成本,可以予以适当扣减;二是对于维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豁免;三是对家庭刚性支出,可以根据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支出情况,分梯度、按比例予以适当扣减;四是对于赡养(抚养、扶养)费,按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扣除当地低保标准之后的一定比例推算;五是对于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于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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