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救助质效 筑牢兜底防线——灵台县奋力开创社会救助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灵台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难有所救、困有所助”的工作思路,持续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强化服务、加强监管,着力构建精准、高效、温暖救助体系,有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
围绕兜准底,“一盘棋”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严格按照《灵台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灵台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摸排、数据监测、部门协同,持续加大分层分类施保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年内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79.32万元。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用足用活救助政策,落实好“先行救助”,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累计给予临时救助资金1808户5443人;强化照料服务保障,完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照料措施、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与第三方照护服务公司签订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指导乡镇(城市社区)严格落实定期探视走访制度,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掌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止目前,累计开展照护服务9886人次,全面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围绕兜实底,“地毯式”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大数据+铁脚板”提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能力,集结民政助理员、协理员、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基层力量,对监测预警平台反馈的数据第一时间查访核实,实现数据预警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入户核查过程中协助无能力申请群众提出救助申请,现场为他们讲解政策, 努力做到把社会救助的“温度”厚植于民政服务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共向乡镇(社区)推送监测预警信息973条,走访排查困难群众3440多人(次),核查落实政策预警信息424条。认真落实“凡进必核、定期复核”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用,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坚持对所有新申请救助对象全核对,并参照核对结果和入户调查情况审批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型,不断提升救助的“精度”。
围绕兜稳底,“常态化”开展督查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监督监管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定期对新增低保户、临时救助家庭以及长期在保对象进行抽查复核,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和资金发放等方面情况,有效规范经办人员履职行为,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情况发生。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2023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慢作为、不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全面细致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领导包案、定期走访、逐案回访、综合施策等方式,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复信访案件,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不断促进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兜好底,“多围度”提升救助合力。一是深化关爱行动,细化“四个一对一”帮扶措施,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爱心扶孤、阳光助残、亲情帮困活动,累计开展帮学助教399人次、心理抚慰1466人次、亲情关怀1219人次;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为全县特困供养、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79.3万元,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二是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安老扶幼、扶危济困等慈善募捐活动,县慈善协会链接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特殊困难群体,接收发放捐赠衣物、护眼台灯等价值4.8万元基本生活物资;全面排查摸底,对接天津津南区红十字会募集5万元资金对100名因病致贫困难家庭进行帮扶,有效促进救助需求与公益慈善力量精准对接,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性救助需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政、民生、民心,事事关系百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灵台县民政局将持续把民之所盼作为政之所向,把民之所需作为政之所为,踔厉奋发、锐意进取,努力让困难群众享有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民政服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