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三举措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近日,民政部公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化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地名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力度,崇信县民政局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不断扩大《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领悟。《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出台后,县民政局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第一时间在崇信民政微信公众号、村(社区)便民服务群转发宣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措施规定,明确并认真履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意识。组织工作人员在李元谅广场、公刘园等人员密集的地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讲述地名故事等方式,宣讲《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措施规定,以及标准地名使用、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保护等方面要求,让广大群众品味地名文化底蕴,主动参与到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地名文化的良好氛围。
规范地名管理,抓好贯彻落实。对标《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细化和补充内容,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程序,细化评估论证标准,对国家地名信息库录入的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等地名的标准名称、标准读音、罗马字母拼写等内容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地名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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