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关于拟撤销社会组织的公告
经调查,平凉市轨道运输职业培训学校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我局拟对该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限该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平凉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社会组织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听证要求交至本行政机关,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
联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话:8210579
平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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