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

  • 时间:2023-02-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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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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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平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该办法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按照《平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平凉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平凉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

该办法明确,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的80%;三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支出型困难人口刚性支出范围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害和意外事故刚性支出。支出型困难人口申请家庭财产在存款、住房、车辆、经商等方面要符合具体规定。支出型困难人口申请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书面材料。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开展经济状况核查。

该办法明确,对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措施有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三个方面。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对低保边缘人口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政策。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依法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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