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 时间:2023-04-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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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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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局将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及有关电子文档报送我局(直接登记和已脱钩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请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名单.doc

          2.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

          3.XXXX有关人员花名册(社团使用).xls

平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3日

附件1

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1

平凉市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平凉监管分局

2

平凉市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平凉监管分局

3

平凉市钱币学会

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4

平凉市金融学会

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5

平凉市见义勇为协会

中共平凉市委政法委员会

6

平凉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

7

平凉市志愿者联合会

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

8

平凉市网络文化协会

中共平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9

平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

10

平凉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

11

平凉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

12

平凉市崆峒诗词学会

平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3

平凉市民族艺术研究会

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4

平凉市民间剪纸艺术研究会

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5

平凉市针灸学会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6

平凉市体育总会

平凉市体育局

17

平凉市水利学会

平凉市水务局

18

平凉市消费者协会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平凉市私营企业协会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平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平凉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2

平凉市检察官协会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3

平凉市气象学会

平凉市气象局

24

平凉市天主教爱国会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5

平凉市道教协会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6

平凉市佛教协会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7

平凉市慈善总会

平凉市民政局

28

平凉市反邪教协会

平凉市科学技术协会

29

平凉市心理学会

平凉市科学技术协会

30

平凉市儿童阅读推广研究会

平凉市教育局

31

平凉市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

平凉市公安局

32

平凉市福建企业联合会(商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3

平凉市陕西企业联合会(商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4

平凉市河南企业联合会(商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5

平凉市工商企业发展促进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6

平凉市家居建材装饰协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7

平凉市二手车流通协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8

平凉市江苏企业联合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39

平凉市庆阳企业联合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40

平凉市川渝商业联合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41

平凉市浙江企业联合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42

平凉市安徽商会

平凉市工商业联合会

43

平凉市崆峒道学文化研究会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44

平凉市瓷器鉴赏协会


45

平凉市民营医院协会


46

平凉市饸饹面行业协会


47

平凉市围棋协会


48

平凉市信鸽协会


49

平凉市烹饪协会


50

平凉市农村专业技术联合会


51

平凉市无人机技术应用行业协会


52

平凉市夕阳红公益协会


53

平凉市乒乓球协会


54

平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55

平凉市传统文化促进会


56

平凉市象棋协会


57

平凉市建筑业联合会


58

平凉市智能终端光电产业协会


59

平凉市农民经纪人协会


60

平凉市电子商务协会


61

平凉市中小微企业促进会


62

平凉市广场舞协会


63

平凉市益路行公益协会


64

平凉市武术运动协会


65

平凉市冬泳协会


66

平凉市建筑工程装饰协会


67

平凉市家庭教育协会


68

平凉市羽毛球协会


69

平凉市青年创业协会


70

平凉市商务服务业协会


71

平凉市沐足保健行业协会


72

平凉市收藏家协会


73

平凉市户外运动协会


74

平凉市粮食行业协会


75

平凉市集邮协会


76

平凉市老年书画家协会


77

平凉市酒业协会


78

平凉市苹果产业联合会


79

平凉市楹联家协会


80

平凉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81

平凉市律师协会


82

平凉市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促进会


83

平凉市爱心公益协会


84

平凉市文化产业协会


85

平凉市孤残儿童救助协会


86

平凉市蓝天助学志愿者协会


87

平凉市模特艺术协会


88

平凉市快递行业协会


89

平凉市陈式太极拳协会


90

平凉市足球运动协会


91

平凉市红牛产业联合会


92

平凉市劳务输转行业协会


93

平凉市众益公益协会


94

平凉市电子商务联盟协会


95

平凉市女企业家协会


96

平凉市机器人教育协会


97

平凉市篮球协会


98

平凉市创业创新发展促进会


99

平凉市游泳协会


100

平凉市路跑运动协会


附件2

全市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经平凉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检材料填报要求

社会团体应当于5月31日前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一)网上填报。社会团体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首页“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社会组织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的“网上填报”,填写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6月1日起网上填报通道将关闭。

(二)准备纸质材料。

1.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经市民政局网上接收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和已脱钩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年检名单中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无需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年度工作报告书提交到市民政局后,将不能退回修改。确有修改事项的,可将对应页面打印后手动修改并作出明显标识,加盖社会团体印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以PDF格式在网上填报系统内“补充材料上传”栏目上传。

2.有关人员名册。社会团体会员、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党员等名册(名册样式见附件3)。

3.整改报告。收到2022年度年检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社会团体,要按照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或改正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可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如实填写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情况,并按要求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三)报送纸质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报送的年检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团体,我局不再接收材料,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三、年检方式和结论

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社会团体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一)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情节轻微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存在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开展党建工作的;

2.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3.2022年度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

4.未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换届的;

5.主要负责人违反规定超龄、超届任职的;

6.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手续的;

7.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8.未按规定设立或者管理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

9.未按规定制定、修改会费标准的;

10.违反社会组织管理规定收取费用的;

11.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12.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13.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团体法人设立条件的;

14.年度工作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5.报送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补正的;

16.不按规定接受或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17.2022年度发生违法违规事项被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18.牵头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者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

19.未遵守非营利活动准则的;

2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三)未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上述违规情况或情节轻微已及时纠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四)社会团体年检拟定结论将在平凉市民政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确定的年检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年检结论公告”栏目公布,请各社会团体及时关注。   

(五)社会团体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

社会团体年检涉及整改、改正事项的,应当领取整改通知书、改进意见书。社会团体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城路95号(市民政局315室)

联系电话:0933—8210579 

附件3:XXXX有关人员花名册(社团使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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