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平凉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我局制定了《全市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修订章程。各全市性社会团体要认真组织章程修订,并通过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办理章程等变更登记(通过民政部网站进入平台)。章程修订工作于年底前结束,逾期不修订章程的年检不得评为合格。
二、完善内部治理。各全市性社会团体要以章程修订为契机,强化规则意识,完善内部治理,做到依章程办事,按章程要求开展活动,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三、健全档案资料。结合章程修订、社会组织年检,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应同步进行负责人、理(监)事、会员、党员、从业人员等表册资料的更新完善,并于5月底前将《社会团体负责人登记表》报送市民政局归档。
附件:1.全市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2.社会团体负责人登记表
平凉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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