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公示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突出标本兼治,认真抓好查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现将有关成果公布如下:
一、扎实安排部署。印发《全市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集中整治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市、县民政部门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社会救助领域、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严格督查指导。市民政局和市纪委监委联合成立巡回督查指导组,多次赴各县(市、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发放提醒函,开展工作约谈,切实增强推动集中整治活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宣传培训。市、县民政部门线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政策,线下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民政政策宣传彩页7.1万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各类民政政策的知晓率。举办各类培训67场次,帮助基层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规定,有效提升了基层经办能力。
四、开展倡议活动。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各类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发出《“主动救助·为民解困”寻找身边困难群众活动倡议书》,持续推进主动救助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线索139条,将符合救助条件的41户困难群众纳入了相应救助范围。
五、为民帮办实事。聚焦困难群众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共帮办实事111件,其中:低收入人口认定85件,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3件,帮助入住集中供养机构2件,协调落实相关专项救助3件,其他实事18件。
六、保障困难群众。按照“应兜尽兜、应保尽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规范开展定期核查,每月坚持动态管理和名单公示,做到保障对象进退有序。2024年,城乡低保新纳入1.33万人、退出2.09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2.89万人次。至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76万人,特困人员8902人。
七、推进移风易俗。抢抓“5·20”“七夕”结婚登记高峰期有利时机,各县(市、区)以不同方式举办集体颁证仪式7场(次),服务人数280对,现场宣传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引导群众签署《婚嫁彩礼报备承诺表》和《承诺书》,推动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
八、坚持问题查改。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督导组反馈个性问题1个、共性问题2个,均在第一时间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推进整改落实。市、县民政部门自查发现低保类别不够精准、临时救助不够规范等问题43条,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销号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九、严肃追究责任。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县级民政部门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8个,其中:“人情保”“关系保”问题2条4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6个。纪委监委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不断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各类民政政策,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全面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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