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温暖越冬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越冬。一是及时部署责任到位。市民政局坚决扛牢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专题研究部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温暖越冬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温暖越冬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温暖越冬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压紧压实了县、乡主体责任。二是走访排查解困到位。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工作力量,集中利用元旦前一周时间,通过入户走访、电话交流等方式走访各类困难群众,共摸排发现基本生活困难群众187户487人,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三是取暖物资保障到位。按照“每半年发放一次生活必需品”要求,在入冬前,统一发放了棉衣、棉被、煤炭、火炉等越冬生活必需品,累计支出资金2207.62万元。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靠实监护人监护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用电、用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四是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充分发挥“大数据监测+铁脚板走访”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至目前,共保障低保对象15.71万人,特困人员7957人,2023年累计支出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33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低保、特困救助资金正在发放,预计1月20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