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面完成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

  • 时间:2023-06-0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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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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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2023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3月下旬以来,市民政局、财政局及早安排部署、加强统筹调度、压茬推进工作,5月底前已全面完成提标工作任务,共补发提标资金1206.86万元。

扎实安排部署市民政局、财政局专题研究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工作,对救助标准、资金安排、动态管理、时限进度等提标工作重点环节做出了明确要求,联合下发提标文件,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扎实推进提标工作,确保了提标任务顺利进行。

二是组织宣传培训。为了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提标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提标工作平稳开展。市、县民政部门开展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理解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印发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宣传资料,营造了浓厚的政策宣传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救助政策,崆峒区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救助赶大集 服务零距离”政策宣讲活动,灵台县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同时,各县(市、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解读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支持、监督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动态管理。市、县民政部门在提标期间,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救助对象入户排查,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已保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做到了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保障对象的公平性。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县民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监督管理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对提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限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了提标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标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年人均8400元;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558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920元、7260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别为每人每年1800元、3612元、5412元。截止2023年6月,全市共为11264户24991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资金8937.2万元;为47641户13208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资金22633.7万元;为8054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保障资金42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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