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 时间:2022-09-30 18:06
  • 浏览次数:
  •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为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高质量完成全年兜底保障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迅速贯彻市委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及时下发通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底线意识,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扛起兜底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精准落实低保政策。要准确核算家庭经济状况,对维持生活的必需财产予以豁免,对因病、因残、因学等大额刚性支出分梯度、按比例予以扣减。对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者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部,且净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视为无经商登记情形。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纳入“单人户”低保范围。四要对因家庭成员就业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落实渐退机制,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三、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要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等群体的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未纳入低保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救助标准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执行。二要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由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社工站、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为未就业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就业创业。三要加强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困难群众救助。对因火灾、意外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简化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四、做好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一要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排查。乡镇(街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吃饭、穿衣、床铺、取暖、用水、用电、卫生、环境等状况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对应措施,逐项销号解决。二要落实监护照料责任。乡镇(街道)与村(居)委会、特困人员、监护人落实四方监护协议,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定期走访探视制度,督促监护人落实基本生活、日常照料、住房安全、疾病治疗等方面责任。三要确保安全温暖过冬。及时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采购发放取暖用煤、过冬物资,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取暖有保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人员要对取暖设施是否安全进行排查,确保不出问题。

五、认真开展“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要求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人员从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困难群众稳岗就业、乡村治理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等八个方面开展排查,对全年工作情况“回头看”。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保障照护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逐项梳理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查漏补缺。

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或者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切实提高核对水平。

七、强化主动救助。要求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告知其相关政策,主动帮助提交申请,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乡镇(街道)受理主体责任,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申请。要持续开展好“寻找身边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提供救助线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